2017年江苏南京市居住证遗失补办流程及手续

更新时间:2012-03-13    来源:金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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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南京市居住证遗失补办流程及手续(怎么补办)
  2016年3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 等待制作证件
  4、 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
  流动人口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2、办理费用
  工本费:20元
  (1)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2)损坏换领、遗失补领居住证的,收取工本费。
  2016-2017年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2016年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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