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滨区住房公积金查询

更新时间:2010-11-12    来源:金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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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业务管理科: 3269126 计划财务科:3269070
监督检查科:3269236 市直管理部:3255021 汉滨管理部:3227299
旬阳管理部:7206061 白河管理部:7827917 汉阴管理部:5218728
石泉管理部:6311126 宁陕管理部:6823886 紫阳管理部:4420001
岚皋管理部:2521454 平利管理部:8420092 镇坪管理部:8823695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http://www.akgjj.gov.cn

安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的参照购房价格、月还款能力、贷款年限、信用报告等因素,综合计算。单笔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取最小值,取整至千元:
(一)贷款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公布的额度;
(二)贷款额度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总价款的70%,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不超过应付总价的80%;同时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以银行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做为质押物的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
(三)借款人月还款额度以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家庭人均生活费不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当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标准确定 详细>>>

安康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借款人可以向本人、配偶缴存地的管理部,或向购建房所在地的管理部提出借款申请,如实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装修合同及预算;自住住房的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文件;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的证明材料;
(四)购买商品房的首期付款证明或契费发票;
(五)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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