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第23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示

更新时间:2019-06-12    来源:高考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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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第二十三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王小博等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苑敬舜等3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庄元首等29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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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注册】

  一、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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