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化心得体会三篇

更新时间:2024-02-02    来源:心得体会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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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极端化心得体会

***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篇二】极端化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我参加县、镇组织的培训学习中,多次聆听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专题讲座,个人也通过报纸、互联网学习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相关文章。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

面对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锐性。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更要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坚定地做一名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篇三】极端化心得体会

在地委和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一系列反分裂和“去极端化”活动中,在活动阶段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新疆工作的系列总要讲话,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获得提高。

新疆位于祖国西北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八个国家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目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广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各自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友好交往,仍是历史的主流。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这一统多民族国象得以形成、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思想政治基础。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指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赶走了帝国主义侵略者才诞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的结果。

历史一再证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与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2、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3、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新疆,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把祖国六分之一的土地开发建设好,这就是最现实的爱国主义。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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