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7-03-10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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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站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1名;

  护士,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临床医生

  1、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诊疗和健康保健工作;做好医疗查房、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体检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二)护士

  1、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制定医疗护理个案,并予以实施评估。

  2、招聘对象与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吃苦耐劳,能从事一线生活护理工作。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人事科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三)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人事科

  邮编:200032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3175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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