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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范文六篇,欢迎品鉴!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1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www.xmks.gov.cn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2
山西太原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领取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告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联系电话:0351-4660349、0351-4660345。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3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一楼
刘先生
李小姐
020-8753465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15-17:15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020-83305532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020-81376119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020-86378853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020-82286816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 楼c区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020-82113397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020-34371347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020-84985229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020-36833383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renshi.panyu.gov.cn)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020-32829291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
020-87927840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4
广东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5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1-5555546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月25日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6
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