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7-10-31    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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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应广大学员的需求,本站为大家提供试题“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考生在每天学习知识点后,需要做些对应的试题来巩固当天学习的考点,本文可以测出学过的知识点是否掌握,考生应熟悉历年试题及出题方向。

  【单选题】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将外购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购进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46.5

  B.49.9

  C.51.6

  D.54.4

  【答案】A

  【解析】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

  【单选题】

  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4.8

  B.15.12

  C.15.1

  D.13.3

  【答案】C

  【解析】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30+5.3/(1+6%)]×6%-17=15.1(万元)

  【多选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下列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A.贷款服务

  B.餐饮服务

  C.建筑服务

  D.娱乐服务

  【答案】ABD

  【简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边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问题: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事项(1)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58.5÷(1+17%)×17%=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问题: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题是从珠海移送到了上海和深圳,属于视同销售,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250+300)×17%=93.5万元。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问题: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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