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测试题二

更新时间:2019-07-14    来源:司法考试    手机版     字体:

【www.shkuanshun.cn--司法考试】

【导语】中国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谚,一直在强调重复练习的重要性。多看书,勤做题是大有裨益的。本站为您提供了“201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测试题二”,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本站!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啤酒申请注册了“冬雨之恋”商标,但在使用商标时没有在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下列哪一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

  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

  C.丁饭店将购买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

  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

  【答案】B

  【解析】A项考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类型。依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本项行为要件不包括行为人的主观要件,A项构成侵权,不选。

  B项考查辅助行为是否侵害商标权。依据《商标法》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故意才构成侵权。B项未构成侵权,应选。

  C项考查商标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权。C项构成侵权,不选。

  D项考查辅助行为的侵权。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5)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D项构成侵权,不选。

  2.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答案】C

  【考点】清朝会审制度

  【解析】选项A错误。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

  选项B错误。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

  选项C正确。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选项D错误。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3.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答案】C

  【考点】信息网络传播权

  【解析】《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本题答案:C)

  4.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答案】D

  【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组织

  【解析】A错误,不可选。《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基层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担任人民陪审员应由与基层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任命,而不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故A项错误。

  B错误,不可选。《高法解释》第175条规定: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但是,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故B项所述错误。

  C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第二审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故C项错误。

  D正确,当选。《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D项所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5.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

  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

  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A

  【解析】A选项,根据《法院调解规定》第18条:“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仲裁法》第5l条:“仲裁调解中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之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之规定可知,从理论上说,民事诉讼与仲裁都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都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进行审理和裁判。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仲裁法》第9条,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申请重新仲裁。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不可以申请重新仲裁,C选项错误。

  D选项,不管是判决还是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对于法院的判决,有些是没有执行内容的,如确认之诉、形成之诉。D选项错误。

  6.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

  【答案】D

  【考点】公证制度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A正确。

  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正确。

  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正确。

  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答案】D

  【解析】A选项考查仲裁行为的可诉性。对仲裁裁决不服不适用行政诉讼,当事人只能就原有争议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包括劳动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复议终局。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的千送出境措施不服,其外人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内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行为。”被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外,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协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因此,D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8.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由人创制的,人们在立法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B.法律人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

  C.法具有概括性,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D.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

  【答案】BC

  【考点】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解析】A选项,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过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即人们在立法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A项正确。

  B选项,法律在适用过程中会涉及到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其中价值判断以主体为取向,带有强烈的主观印记,因此,法律人在处理问题时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说法错误,B项错误。

  C选项,法不是万能的,法具有局限性,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不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有些社会关系(如人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不应涉足其间。可知C项错误。

  D选项,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越社会发展需要,超越人们的能力范围来改变社会,即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D项正确。

  9.纳税义务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A.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

  B.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C.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D.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答案】ABCD

  【考点】个人纳税申报的规定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由法条可知ABCD四项的情形都应当按规定办理个税申报。

  三、不定项选择题

  10.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AB项考查税务机关能否直接从银行扣缴税款。依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可见,直接扣缴税款是有条件的。据此,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考查税收争议发生后,纳税人应否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的问题。依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正确。

  D项考查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救济办法。依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D项正确。

本文来源:https://www.shkuanshun.cn/zigeleikaoshi/54859/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