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18年国家公务员公示时间7月5-11日

更新时间:2017-12-18    来源:公务员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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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18年国家公务员公示公告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本站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国家公务员公示公告的具体事项,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本站的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201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周玉、李智同志为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拟补充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11日

监督电话:020-8512517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六榕楼

邮政编码: 510180  

附件: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18年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拟录用职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 院校工作经历备注
行业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周玉161147021607硕士研究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07-2017.04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工作 2017.04-2018.03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工作 2018.03-至今待业
电力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李智161111751224硕士研究生英国赫里奥特瓦特大学2012.07-至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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