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女娲的上古神话故事

更新时间:2019-07-01    来源:留学生招聘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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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女娲是一位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相信大家都对这位神话人物都有一定的了解吧!下面本站就在详细给大家介绍下有关女娲的上古神话故事,欢迎阅读!





  上古神话


  女娲,据考古出土的文物遗址、遗迹和彩陶纹饰提供的史前人类与洪水抗争及对生殖崇拜的生活印迹信息,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


  称号亦有娲皇、灵娲、帝娲、风皇、女阴、女皇、女帝、女希氏、神女、阴皇、阴帝、帝女等,史记女娲氏,风(或为凤、女)姓,是古代传说中的大地之母。


  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对万物救助巨大的一位上古女神。相传她是华夏族的母亲,创造了生命,又勇敢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重立四极天柱,平整天地。另外传说女娲制造了叫一些叫笙簧、瑟、埙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记载中她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两性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也被传为婚姻女神。


  在古代宗法制下:父权、夫权、男权成为三座牢牢压抑着女娲神话发展的大山枷锁,使得其拆分为三类性质:


  一、作为上古贤王,人族先灵,圣母祭祀的女娲:肯定其作为人类之母与地母三皇的身份;


  二、作为福佑社稷、补天之神,得以祭拜的女娲,确认其作为伏羲之妹(兼下任继任者)与补天圣女的身份;


  三、祭祀供奉女娲所有神职业位:才是完整一体的创世始先神形象。





  华夏传说


  1、女娲时代母系农耕文明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社会发展规律叙说人们,女娲和伏羲时代的民族,正好处于母亲氏(部)族社会,向父系氏(部)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时期的华夏民族,基本上是按母亲的世系进行传承的,所以就在汉文古籍中便说她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只是当时民族,也正在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于是他们才会推举出像伏羲那样,被后世敬奉的男性始祖来,并且将这位男姓始祖描绘成,是“神”和女性结合后降生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神人”。


  按《云芨七签》卷100辑《轩辕本纪》所云:“黄帝游华胥国,此国神仙国也。”注:“伏羲生于此国。”可见,传说中的华胥,不仅是生伏羲的“伏羲之母”,而且还是传说时代华夏的一个国名,或者说是一个氏族、部族名。所以,诞生伏羲的华胥国,实际上就是现在民族学家们说的,实行氏族(部族)内通婚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


  在这样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里,流行的是氏族(部族)内,辈份不同的男女,自相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彼此既是血亲、又是连为一体的夫妇。当时的华夏,不但清晰地知道其母华胥氏;同时也由于社会的发展,促使他们能够推测,或者说杜撰出其之父,乃是留下“大迹”,却又无可追溯的“神”。


  2、母系农耕时的早期治水


  在华夏的传说中,女娲除了抟黄土作人,繁衍人类之外,还有一项功绩就是补天。[30]从文字记载来看,女娲补天的最后目的,主要乃是“积芦灰”、“止淫水”。


  在《淮南子览·览冥训》这则女娲补天的传说中,女娲所断杀的巨鳌和黑龙,其实都是被华夏认定为兴风作浪、为害人民的水怪。女娲断鳌足和杀黑龙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水怪以平息水灾。所以说,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平息水灾和治理水患。


  女娲为补天所炼的五色石,与其说是为了补天,不如说是为了治水。对于从事农耕华夏来说,水患和水利是历来是首要关注的大事;五色石料和芦灰,都是早期治水的重要必需品。所以,女娲补天的传说所折射出来的,应该是母系氏(部)族社会时的人类,在自己女性首领带领下,进行较大规模的“止淫水”的治水历史。同时,这样大规模的早期治水也反映出了,女娲时代的华夏民族,母系氏(部)族社会农耕文明的繁荣情景。





  神话演变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的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以及《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记载诠释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诘问。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女娲的说法:“有十位神人,名字叫女娲之肠。是由女娲的肠子变成的。居住在栗广的原野上,紧挨着道路。”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虽然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确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笙簧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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