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11    来源:安全师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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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站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17年山东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现已启动,报名时间:8月14日-23日,考试时间:10月28-29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3)执行。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9∶00—8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8月14日9∶00—8月28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时间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8月25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2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9日14: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枣庄、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3.

注册安全

工程师

04.考全科 01.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安全生产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02.免二科 01.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4)。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12;

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防范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方式及途径
报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8月9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 10月10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领取信息表和考试值班信息表 10月24日前 协同办公平台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10月26日 专人专车
考试实施

10月28日

10月29日

将答题卡、座次表及主观题科目第二联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名单、巡视人员安排表(具体到考场)送至指定地点 10月30日 专人专车
报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11月6日前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注:所涉及表格请各市自行从考务通FTP下载使用。

附件2: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及名称 2011年3月起学科名称 97年-2011年2月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工学 力学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工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发酵工程
皮革化学与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工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核技术及应用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林业工程 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木材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全国)(1997年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本科专业

分类 2012年9月-现在专业名称 1998年-2012年9月专业名称 1993-1998年专业名称 1993年前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能源与
动力工程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分类 2012年9月-现在专业名称 1998年-2012年9月专业名称 1993-1998年专业名称 1993年前专业名称
  金属
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
储运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排水
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
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
控制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航海技术 航海技术 海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工程 轮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核技术 核工程与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管理过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三、其他

专科、中专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与本附件所列本科专业相应、相近专业执行。

附件3: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一、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 <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人发〔1997〕109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中所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二)劳动卫生工程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卫生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程

承压设备安全工程或起重设备安全工程中的科学技术或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规划设计与实施;安全生产运行控制;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四)安全检测检验技术

1.生产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评价方法、技术研究;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维修;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2.综合性专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五)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事故危害预测预防与咨询建议、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2-02-28(GBM 20228)

所在分类: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1)2-02-28-01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安全防范风险和系统防护效能评估并指导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识别、分析和评价被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风险、编制系统建设规划;

2.研究、设计被防护对象、系统自身的防护方案和系统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3.制定系统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指导工程施工;

4.编制系统操作手册和报警处置预案;

5.分析、评价系统防护效能,并出具评价报告;

6.进行安全防范技术咨询。

(2)2-02-28-03 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落实安全生产事项;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导实施;

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和安全培训方案。

4.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事故危害预防预测,分析、评估、处理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5.制定、评估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6.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7.进行职业卫生预防预测。

(3)2-02-28-04 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生产安全风险度分析、事故影响范围预测、损害程度估算并制订防范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案例资料,编制生产安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方案。

2.实地勘查、测量、辨识、定性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源;

3.量化计算风险度,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原因、影响范围、损害程度;

4.制定防范生产安全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

5.提供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咨询服务,编制评价报告

附件4: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根据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为便于考生更好地应考,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说明。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第18号、第13号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第81号、第47号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第52号、第48号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18号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73号修正)

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第645号修正)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638号、第653号修正)

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653号修正)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2.《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第63号修正)

1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第42号、第77号修正)

1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78号修正)

15.《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正)

1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第119号修正)

二、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第78号修正)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第79号修正)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79号、第89号修正)

6.《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79号修正)

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

9.《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

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

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12.《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第63号修正)

1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

1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79号、第89号修正)

15.《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第80号修正)

16.《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第78号修正)

17.《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第80号修正)

1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第89号修正)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

2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shkuanshun.cn/jianzhugongchengkaoshi/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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